租房合同

                                          時間:2022-06-22 16:12:11 租房合同 我要投稿

                                          實用的租房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租房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實用的租房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租房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由雙方本人促成,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房屋出租給乙方,并愿意承租該房屋,租期為壹年自20xx年10月21日始,租金為550元/月,付款方式:先付后住,按半年一付,先預付半年,即3300元(大寫叁仟叁佰元整)(房租應提前一個月交)。

                                            二、租用期間,乙方應愛護房屋,不得擅自破壞和改變房屋結構及裝潢,如有變動需經甲方同意,若有損壞,乙方須照價賠償。

                                            三、該房屋限于簽約者居住,不得轉租或轉借,轉租或轉借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已交給甲方的房屋租金,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甲、乙雙方提前一個月,互相告知續租或搬遷交房等事宜,同時乙方必須配合甲方查詢水、電費交納情況及房屋內設施等使用情況。

                                            五、乙方交納水、電費方式為:乙方自擔。

                                            六、甲方要求預收水、電或物品押金共五百。租期滿后,如無拖欠費用,丟失或損壞財物等,則有權退還(屋內設施空調、熱水器、一張凳子、一張床)。樓道要打掃干凈。

                                            租主地址:

                                            租住電話:

                                            身份證號:

                                            房主地址:

                                            房主電話:

                                            房主簽字:

                                            年 月 日

                                          租房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

                                            該房屋為:樓房____室____廳____衛,平房____間,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平方米,裝修狀況_____,其他條件為_____,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 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_________。

                                            (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_________。

                                            第三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的用途。

                                            第四條 交驗身份

                                            (一)甲方應向乙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身份證/□營業執照)及_________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

                                            第五條 房屋改善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對該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范圍是:_________,雙方也可另行書面約定。

                                            第六條 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年_____個月。(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有意繼續承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書面/□口頭)續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如乙方繼續使用租賃房屋甲方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繼續有效,租賃期限為不定期,雙方均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口頭)通知對方。

                                            第七條 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____元(大寫:____元)。該房屋租金____(□年/□月)不變,自第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

                                            (二)租金支付時間: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的,乙方應在_________銀行開立帳戶,通過該帳戶支付租金,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銀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產經紀機構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銀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第八條 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保證金

                                            (一)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具體金額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 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其他費用

                                            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一)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_________)等費用。乙方應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關繳費憑據。

                                            (二)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房屋的交付及返還

                                            (一)交付:甲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斗课莞綄僭O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及______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返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乙雙方驗收認可后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上簽字蓋章。甲乙雙方應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具體處理方法為(□乙方恢復原狀/□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復原狀所需費用/□乙方放棄收回/□歸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返還后對于該房屋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遺留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第十一條 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租賃期內,甲方應保障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

                                            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二)對于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的義務。

                                            (三)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拒不維修或拒不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可代為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XX年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的轉租

                                            (一)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二)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轉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三)接受轉租方對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中所有權變動

                                            (一)租賃期內甲方轉讓該房屋的,甲方應當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

                                            (二)租賃期內該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本合同在乙方與新所有權人之間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達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乙方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該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_________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變該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6.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活動的。

                                            7.其他:_________。

                                            第十五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將已收取的租金余額退還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擅自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七)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___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十六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的無權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為簽訂本合同并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應在甲方開具的授權委托書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權范圍內確定本合同具體條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的代理行為,未經甲方書面追認的,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20xx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房屋租賃管理行政機關備案一份,_____執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蓋章):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出租方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租房合同 篇3

                                            本合同兩方當事人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兩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 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本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筑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1-3.該房屋的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由兩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除兩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該房屋的《房屋權屬證書》。

                                            2-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_____________使用。

                                            2-3.在租賃期限內,如未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個月。自200__年_月_日起至200_年_月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4-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3%支付滯納金。

                                            五、其他費用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煤氣、電話費等其他費用,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負擔。

                                            六、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除房屋內已有裝修和設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裝修或變更原有設施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租賃期滿,根據原書面約定,要求恢復原狀的,乙方必須恢復原狀,經驗收認可,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6-3.該房屋的維修責任除兩方在本合同和補充條款中約定的外,均由甲方負責。

                                            6-4.甲方維修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撓甲方進行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兩方互不承擔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兩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 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 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 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兩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該房屋的;

                                           。2) 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或煤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七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十五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4)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5) 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動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 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條)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乙方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 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4) 拖欠租金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煤氣費,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 的0.3%支付滯納金。逾期達兩個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9-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9-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 支付原日租金的兩倍的違約金。

                                            十、甲方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 應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 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3. 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并將剩 余租金(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十一、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兩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 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兩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 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3.甲、乙兩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 見證方南京我愛我家房屋租賃置換有限公司協助兩方向南京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11-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兩方及見證方南京我愛我家房 屋租賃置換有限公司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代表人(代理人): 代表人(代理人):

                                            見證方:南京我愛我家房屋租賃置換有限公司

                                            代表人(代理人): 簽約日期:200 年 月 日

                                          租房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及設施、設備:

                                            二、租賃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納時間:每月元,乙方應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應于甲方將房屋交付同時,將房租付給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應于簽約同時付給甲方押金元,到期結算,多余歸還。

                                            五、租賃期間的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破壞房屋裝修、結構及設施、設備,否則應按價賠償。如使用中有非人為損壞,應由甲方修理。

                                            3、水、電、煤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的使用費及物業、電梯、衛生費等所有費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見:水度,電度,煤氣度。所有費用乙方應按時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應立即辦好租賃登記、暫住人口登記等手續。若發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負后果。在租賃期限內,甲方確需提前收回房屋時,應當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如需開具房租發票,因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作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果出現糾紛,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經簽字(蓋章)生效。

                                            9、其他約定事項: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有違約情況發生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元,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須另行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租房合同 篇5

                                            1、什么情況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約定解除

                                            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認為解除合同比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據合同自由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

                                            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B、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C、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D、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E、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違約情況下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依法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護的,雙方當事人應認真履行。但由于承租人可能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想履行租賃協議,有可能在與出租人未協商或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擅自搬離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義務。

                                            這種情況屬于承租人違約,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看,并不應當受到法律支持。但鑒于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的長期性,在此過程中承租人可能由遇到無法預料情勢變更,為體現公平原則,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社會資源的浪費,酌情有必要對其解除合同請求予以支持。

                                            2、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需要的書面手續

                                            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雙方應當辦理交房手續,要清點物品,退還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過程應該有書面文件予以證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當然也少不了這些手續。

                                            除上述手續之外,提前解約還應簽訂《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對于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態度如何、是否承擔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問題在這份文件中加以明確。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協商一致,雙方均應該注意保留必要的書面文件。如果是協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可以簽訂《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協商不一致無法簽訂文件,則需要單方發出書面文件。

                                            提出解約的一方,應書面告知對方,尤其是承租人準備搬離的情況,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解約及搬離的時間,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為由主張更高額的賠償。作為守約方,在得到對方要解約的告知后,可以向對方發送相應的催告函主張權利,并保留催告的證據,如果在合理時間內對方沒有反應,應該及時到法院提起訴訟。

                                            3、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的具體時間如何確定?

                                            實踐中應區分以下情形處理:

                                            (1)訴訟前,當事人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權,通知對方當事人解除合同,相對方有異議致雙方形成訴訟,法院審理后認為當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權符合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即為合同解除之日。當事人訴訟請求中未要求確認合同解除具體時間的,可以在判決理由部分予以明確。

                                            (2)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徑行向法院起訴或反訴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審理后認為當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權符合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應當判決解除合同。

                                            (3)當事人雙方對合同是否解除存在爭議,法院審理后認為主張解除的當事人無合同解除權,合同應當繼續履行,但當事人在訴訟中均同意解除合同的,以雙方合意解除之日為合同解除之日。

                                            4、承租人在合同租賃期限內單方搬離租賃房屋,并主張解除合同,而出租人堅持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如何處理?

                                            承租人在租賃合同履行期限內拒絕接收房屋,或者單方搬離租賃房屋并通知出租人收回房屋的行為,屬于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其不再履行租賃合同,其拒絕接收或搬離房屋的行為不符合合同法規定的解除條件,不具有單方解除合同的效力,出租人有權據此解除合同,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經法院釋明出租人堅持不解除的,考慮到承租人不愿繼續履行租賃合同,該義務性質又不宜強制履行,租賃合同目的已無法實現,法院可以直接判決解除租賃合同,并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以出租人收回房屋、當事人起訴或判決生效之日等時間合理確定合同解除的具體時間。承租人拒絕履行租賃合同給出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出租人作為守約方也負有減少損失擴大的義務,具體損失數額由法院根據合同的剩余租期、租賃房屋是否易于再行租賃、出租人另行出租的差價,承租人的過錯程度等因素予以酌定,一般以合同約定的三至六個月的租金為宜。

                                            出租人因自身事由主張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的,不符合合同法規定的法定解除條件,承租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5、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中違約金過高的判斷標準如何確定?

                                            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方主張違約金數額過高的,應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以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為基準,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當事人過錯、預期利益、當事人締約地位強弱、是否適用格式合同或條款等多項因素予以確定。

                                            承租人主張逾期支付租金的違約金數額過高,經審查出租人實際損失無法確定的,一般以欠付租金為基數,以不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四倍的標準對違約金數額進行相應調整。

                                            6、房屋租賃合同因違約解除產生的實際損失如何確定?

                                            因承租人根本違約行為導致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出租人要求承租人賠償其房屋閑置期間的租金等實際損失的,可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因出租人根本違約行為導致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賠償其另行尋找替代房屋周轉期間所受損失的,可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損失具體數額不能確定的,可以推定為租賃房屋閑置期間或尋找替代房屋周轉期間的租金損失,但最長一般不得超過六個月。

                                            7、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信賴利益損失如何確定?

                                            集體所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賃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被認定無效,經審查認為簡單采用恢復原狀的方式會導致當事人間利益失衡,信賴合同有效及能夠履行的當事人一方要求對方賠償因此所造成的訂約機會損失等信賴利益損失的,可以根據誠信原則,綜合當事人過錯程度、另行租賃房屋的差價及成本、合同的剩余租期等因素酌情予以支持,損失數額一般以不超過六個月的房屋使用費為限。

                                          租房合同 篇6

                                            出租人為甲方: 承租人為乙方:

                                            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租賃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 租給乙方開 使用。

                                            二、租金為 元,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方可使用。

                                            三、一切行政事業性收費均由乙方自負,包括房屋出租稅。

                                            四、租用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結構。房屋和所有設施(尤其是地面原預留管線)如有人為損壞,均由乙方維修。如不能維修,從押金中扣除。

                                            五、租賃房屋期滿后,室內外裝璜甲方不承擔折舊。

                                            六、甲方提供水、電、暖設施,水費、電費均由乙方負責,暖氣費由 負責。電水費100元之內由甲方負責,超出部分由乙方負責。

                                            七、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租賃期間,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所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責。 九、乙方注意,防火、防水、如出現火災、水災(包括寸水和自來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院內場地屬公共用地,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其他商戶正常營業,如阻障立即停止合同,不出租給乙方。

                                            十一、雙方如有違約,應賠償相應的損失。

                                            十二、租房期間不能隨意變租房項目(指租房當時所干項目)如果中途改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一切損失甲方概不負責。尤其絕對不能賣煙花炮竹。

                                            十三、房屋押金 元人民幣。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年 月 日

                                          租房合同 篇7

                                            租房合同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編號: 聯系電話:

                                            現工作單位: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編號 聯系電話:

                                            現工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省房屋租賃條例》及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就乙方租住甲方的酒店式公寓的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簽訂此合同。也經甲、乙雙方實地看房后,自愿協商達成租房合同如下:

                                            一、乙方租借甲方_________市 公寓 的房屋(_________室_________廚_________衛),期限_________年(從 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止),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期滿后如不續租要結清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完好地交還甲方提供使用的物品,同時甲方退還居住使用押金給乙方。

                                            二、乙方在簽定本合同時,須提供有效證件(復印件),先付第一次費用(半年租金與押金)后住,半年租金 (大寫 ),租住使用押金 元(大寫 )(包括家具物品保證金)。第二次費用(半年租金)提前_______個月支付。半年租金甲方出具收據憑證給乙方為準。如乙方續租,乙方在承租內必須提前壹個月支付租金。(每年的租金根據本小區市場行情適當調動)

                                            三、乙方在租期內,應遵守國家法律,遵守南京市有關治安管理條例。服從管理,爭做文明市民。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入住手續。

                                            四、甲方提供給乙方租住使用的房屋,必須保障其安全,可用,可住的原則。乙方在租期內必須承擔所實際使用的水,電,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不得拖欠。

                                            五、乙方在租期內,不得破壞房屋結構,不得轉租,轉讓他人居住使用等,甲方發現有權收回租房,不退任何費用。

                                            六、租賃期間,甲方在出租公寓內配備的所有設施均屬甲方所有,甲方保證出租公寓及其配套設施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并妥善保護公寓及配套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公寓內的設施損壞、丟失或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由甲方采取措施進行必要的維修和安裝或重新添置。乙方承擔維修、安裝或重新添置的費用,并賠償相應損失。由于不可抗力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承擔有關維修的費用。

                                            七、根據本合同約定如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如期交還房屋。到期搬出全部設備、物品,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搬遷后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雙方無約定,視為乙方乙主動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八、甲方提供給乙方物品如下:《常用物品清單列表》以上清單物品經雙方清點交接無誤。如乙方造成甲方的物品被盜。去向不明,人為火災及損壞等,需照價賠償。

                                            九、在租期內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擅自中途終止本合同,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條款,造成對方損失,必須賠償對方有關的直接損失,直至請求法律保護。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寫明。

                                            十一、備注: 。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附:水表底數: 電表底數:峰 谷 總

                                            附租方內物品及日常費用交接清單一式 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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